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文件
深質監辦[2007]21號
關于在電梯安全檢驗中檢查電梯安全提示和層門鑰匙警示標志張貼情況的通知
市特檢院、各分局:
為進一步推廣《電梯安全提示》和電梯層門鑰匙孔安全提示的張貼工作,確保電梯安全使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在電梯的安全檢驗中,由檢驗機構檢查《電梯安全提示》和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的張貼情況。現將檢查實施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4月15日前,由檢驗機構做好內部準備工作并通知各電梯安裝維修保養單位。
二、檢查時,如檢驗員發現電梯的轎廂內未張貼《電梯安全提示》或電梯各層門鑰匙孔未張貼警示標志,應在《整改通知單》中列明,并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整改。使用單位整改完成后,在領取合格《檢驗報告》前,應至少提供《整改報告》和現場照片證明《電梯安全提示》或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已張貼。
三、對拒絕張貼《電梯安全提示》或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且要求領取合格《檢驗報告》的使用單位,由檢驗機構將《整改通知書》和相關逾期未整改的證據報所在區質監分局安全監察科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七十六條查處。
四、對未張貼《電梯安全提示》或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的電梯達當月報檢電梯數量20%的電梯安裝或維修保養單位,由檢驗機構在下月10日前將名單匯總報市局特設處處理。
五、《電梯安全提示》應張貼在轎廂內顯著位置。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應張貼在電梯的每個層門鑰匙孔上。《電梯安全提示》或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可以由使用單位或安裝維修保養單位向協會購買或自制。《電梯安全提示》也可以由安裝或維修保養單位向天威公司要求贊助。《電梯安全提示》應至少包括我局制定的標準版本(詳見附件)的內容和維修保養單位的信息,且字體大小與標準版本一致。電梯層門鑰匙孔警示標志應有“禁止非專業人員使用三角鑰匙”和“門開啟時,先確定轎廂位置”等內容。
特此通知。
抄送:各分局、稽查大隊和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
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發
附:《電梯安全提示》標準版本
